当家庭悲剧发生时,合理的赔偿金分配显得尤为重要。柳小在离婚后失去了儿子,更面临前夫李雄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转移到孩子叔叔账户中的困境。
柳小与李雄曾是夫妻,育有3个子女。2020年6月,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李聪聪由李雄抚养。2021年12月,李聪聪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雄、柳小赔偿李聪聪的事故损失共计60万元。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至李雄账户,李雄于收款次日向自己的弟弟李荣转账60万元。
柳小将前夫李雄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雄向柳小支付李聪聪的死亡赔偿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柳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李雄名下没有钱款可供执行。
柳小认为,李雄收到赔偿款后向李荣转款60万元是在无偿转让财产,于是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李雄给李荣转账60万元中涉及柳小的20万元赔偿款的行为;李荣向柳小返还赔偿款20万元及利息。
国汉解读
国汉律师事务所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李雄在收到赔偿款后,未与柳小协商分配方案,而是直接转给李荣,属于无偿处分财产。
法院判决撤销李雄向李荣转账中涉及柳小的20万元赔偿款的行为,并要求李荣将款项返还至法院代管款账户。
国汉律师建议,在处理赔偿金等敏感财产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合理协商分配方案。如遇财产转让纠纷,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亲属间的财产转移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避免因亲属关系影响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