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han Law Firm
国汉律师事务所
专注专业法律服务
我有梧桐
英才来栖
官方法律热线
400-890-6715
何以解忧
国汉律师
我有嘉宾
宾至如归
咨询热线
400-890-6715

投资人查账公司不给查,该怎么办?国汉律师助力股东获得知情权

  
  1590

黄某、李某伦与唐山某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01 -国汉律师.png黄某、李某伦与唐山某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02-国汉律师.png在河北省唐山市,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引起了法律界和商业界的关注。原告黄女士和李先生与被告唐山某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医院)之间的争议,涉及到股东的基本权利和公司的透明度。国汉律师事务所的薛圣谕律师代表原告出庭,主张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应当依法配合股东查阅相关文件。

案件背景: 

黄女士和李先生作为某某医院的股东,自2022年6月起因无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多次与任先生沟通查账,但均被拒绝。

争议焦点: 

黄女士和李先生要求法院判决某某医院协助他们查阅和复制公司的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股东知情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法院判决某某医院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黄女士和李先生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并在某某医院经营场所内提供五个工作日的查阅、复制时间。

国汉律师事务所观点:

国汉律师事务所的薛圣谕律师代表原告出庭,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国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报告。主张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应当依法配合股东查阅相关文件。

如果你是一名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咨询,国汉律师事务所愿意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我们,让我们帮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 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由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您身边的北京律师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在处理继承案件中,我们尤其擅长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审判,让您和您的家人得到保障。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是北京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擅长处理包括刑事辩护、公司股权、婚姻家事、继承纠纷、商事诉讼等复杂法律问题。我们还提供房地产、建筑工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融资、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产品责任、税务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国汉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确保客户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如果您面临任何法律挑战,国汉律师事务所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如果您需要找离婚律师,刑事律师,遗产律师,继承律师,拆迁律师,交通事故律师,请拨打国汉法律咨询电话:400-890-6715,让我们的专业团队为您服务。

股东知情权纠纷-国汉律师.png
 相关律师
薛圣谕律师-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薛圣谕律师
精英律师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更多专业人员